“他的身上有來自土地和田野的味道,這很好地解釋了他為老百姓實實在在辦案的情懷與渴望。”在不少案件當事人眼中,穿著筆直黑色制服、端坐在審判席上的四會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建強不僅沒有“官氣”,而且“非常接地氣”。
  在過去20年的法官職業生涯里,黃建強打交道最多的大概就是社會弱勢群體,處理最多的則是旁人眼中“陳穀子爛芝麻”的民事糾紛。然而,黃建強非但不覺得煩,還給自己“加碼”提要求——“要和當事人聊,不能閉上眼睛亂推測”“疑難案件要到實地去看,不看不踏實”……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黃建強過去辦結的上千案件,竟無一超審限、無一發回重審。
  如今,為瞭解決農民工的勞動糾紛,45歲的黃建強依然會出動自己的“坐騎”——一輛破舊的摩托車,連續5天上資料庫搬運證據材料;正如13年前他在號稱“四會西伯利亞”的石狗法庭辦案時那樣,騎著摩托車,翻越兩座山頭,為80多歲的老農解決贍養難題……
  為166名環衛工核算工資
  “錦旗上別寫我的名字”
  在黃建強過去10年間辦理的1150件案件中,其中有一宗案件的判決書厚達60多頁,其中光是原告就占了20多頁。這也是黃建強近年來辦的最奔勞的案件之一——涉及166名環衛工人的勞動爭議案。
  該案不僅涉及歷史遺留問題,還陷入了“多角關係”:承包企業與市政局的承包關係,市政局、環衛所與當地政府的關係,以及與勞動監察部門的關係。
  黃建強還記得,案件未開庭審理前,情緒激動的環衛工人們來到法院門口表達訴求。環衛工人全部來自廣西,相互之間多有親屬關係,黃建強將其中5名訴訟代表人請到辦公室,解釋法院辦案的程序,並保證秉公審理:“你們的利益,我們一定會保護。”經過這次長達2個多小時的談話,訴訟代表們對黃建強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
  第一次庭審後,黃建強發現,雖然環衛工人要求賠償勞動報酬有理,但是起訴數額過高。而且,工人們從一開始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未留下工資憑證,數額只能通過工資表瞭解。可是大部分工人工資記錄不詳細,還有多名工人因為多次請長假,記錄時斷時續,有完整工資記錄的工人竟不超過10人。
  但是由於工人對承包公司並不信任,“調查”的擔子最後落到了法官身上——黃建強決定,自己幫他們核算。此後整整一個星期,黃建強每天都要到市政局、環衛所“報到”,然後進入它們的資料庫查找關鍵材料,直到傍晚。
  黃建強的電腦文檔里,現在還存放著5個Excel統計表。在近一個月的時間里,黃建強將166名環衛工人每個月的工資數據一個一個地敲進去,再分項求和、求平均。遇到操作上不懂的地方,黃建強就向隔壁的年輕法官請教。通過同每名環衛工人反覆核對、校正,黃建強最終精確地統計出工人的工作時間長短,並計算出各項相關的工資差額和加班費,補償總算有了事實依據。
  由於補償款的計算時間是否應該順延到審判當月無法達成共識,在一審判決後,環衛工人再次向肇慶中院提起上訴。通過法院再次調解,最終促成四會環衛所與166名環衛工人達成一致協議。
  而就在黃建強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時,卻發生一個“小插曲”——環衛工人代表來到法院值班室,提出“要找黃法官”。
  “我以為糾紛又升級了,趕緊跑到門口,見面了才鬆了一口氣。”黃建強說。原來,該案二審調解結案了,工人代表想送錦旗和表揚信。“黃法官,如果沒有你的判決做基礎就沒有二審的圓滿解決!”
  “錦旗上千萬別寫我名字”,在黃建強的強烈要求下,工人代表們只好“讓了步”——錦旗照送,只寫“四會法院”,不寫“黃建強”。
  黃建強的同事、民一庭庭長邱毅告訴南方日報記者,民一庭平時處理的案件中,一半以上是勞動爭議和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基本都是外省農民工,和這些弱勢群體打交道,必須更加有耐心、有公心,讓他們覺得法官這一碗水端平了。和黃建強搭檔3年多,邱毅常常被他的細微舉動所感動,有一次,為了說明白什麼是“一事不再理”,黃建強用不甚流暢的普通話和信訪的當事人談了2個多小時,直到對方服判息訴。
  為非婚生“黑娃”尋找生母
  “他讓雙方試著換位思考”
  “雖然賠了這麼多錢,但是我們對法官打心裡滿意。”作為案件被告方的四會市華凱樂器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汪福林告訴南方日報記者。
  去年4月,該公司員工陳軍(化名)下班後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事故責任方賠償死者家屬50萬元,當地人社局認定他的死亡屬工傷。去年底經仲裁裁決,華凱樂器需賠償陳軍工亡補助金50多萬元及生前撫養親屬的逐月撫恤金。陳軍6名親屬不服,起訴到法院。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個並不算複雜的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卻遭遇了後來的一波三折。
  難題出在原告身份認定上。在6名原告中,有2名男孩是陳軍的非婚生兒,至今沒有辦理戶口。按照法律規定,訴訟須由其生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然而,除了模糊的名字,陳軍家沒人知道孩子生母是誰、現在在哪裡。如果找不到生母,兩個小孩的起訴就要被駁回,而賠償落空意味著他們未來的生活難以保障。
  這讓黃建強很是心焦。案件的辦理,首先從對原告生母的大搜尋開始。根據一個模糊的名字“小虹”(化名),黃建強到公安機關的戶政部門提取信息篩查,在圈定了3個可能性較大的名字後,黃建強又一一打電話到當地村委會進行信息甄別,最終認為原籍廣寧的“小虹”相似度最高。幾經周折找到小虹,她卻已經另外組織了家庭,因害怕夫家責難而不願意參加訴訟。
  眼見舉證期限越來越近,對小虹處境十分理解的黃建強決定調轉方向,終於說服她到公證處委托死者弟弟作為2個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經過DNA鑒定明確了兩個小孩的身份和法定代理人後,黃建強再次將原、被告雙方約在一起進行調解,最終雙方以68萬元達成了一次性賠償的協議。
  合議庭法官夏睿娜告訴記者,此前自己已經嘗試調解多次,但是雙方卻無法達成共識。“黃法官用聊天的方式,讓雙方試著換位思考,慢慢地,工作就做通了。”
  “如果原告的身份一直無法認定,或者調解不成功,被告可能一直上訴,這樣雙方就會陷入漫長的訴訟之中,最終受損的還是死者的家庭以及兩個孩子的權利。”原告代理人、肇慶市大旺綜合經濟開發區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馮標說。馮標直言,黃建強可以以兩個孩子的訴訟不符合法律規定駁回起訴,但是他卻選擇了一條更艱難的路:花時間耗精力調查取證,為“黑娃”尋找母親。
  “要讓案結事了,而不是案結了事。”經過此役,不少合議庭的年輕法官都有所體悟。
  為耄耋老農調解贍養糾紛
  “他身上有來自土地的味道”
  如果說,黃建強的辦案底氣來自多年曆練形成的職業素養,那麼他的“地氣”則來自於其早年的基層法庭工作經歷。
  1994年,25歲的黃建強進入四會市地豆法庭當書記員。在這個基層法庭待了6年後,黃建強又來到石狗法庭。在黃建強的記憶里,這兩個最偏遠法庭的條件雖然最艱苦,但卻給自己留下了不少美好的回憶。
  讓黃建強印象最深的,是2002年冬天,石狗鎮星子崗村委會80歲的農夫彭伯的家事。彭伯因為子女贍養問題,連續兩次找上法庭。在與村委會協調無果之後,黃建強決定直接進村一探究竟。
  這一天,黃建強起了個大早,開摩托車走了13公里山路,總算抵達星子崗村口。終於在中午前趕到彭伯家的黃建強立即搭起一個臨時法庭——他把當事人召集來,在彭伯家門前大樹下擺上方桌、長凳,開始作筆錄。隨著聊天的深入,案情也越來越清晰:原來,彭伯“偏心”經濟條件最差的兒子,而另外一雙兒女認為付出很多卻得不到老人關愛,賭氣拒絕繼續贍養。弄清原委,黃建強放下筆,開始分別做三方工作。最後,彭伯表示撤訴,一雙兒女也承諾要繼續贍養老父,三方簽字為證,風波平息。
  從1994年到2004年,黃建強都在基層辦案子、做調解。這10年間,他去過無數偏遠的鄉村送達文書、執行案件,接到過標的不到百元的案子,還曾現場主持過農家離婚老夫妻的財產分割,幫他們清碗筷、分豬羊。他對這片土地、這片土地上的當事人充滿了感情。
  “有個魚塘糾紛的當事人在案結2個月後提著一整筐的魚直奔法院門口找我,我還誤以為賣魚賣到了法院門口。還有村民案件了結心上高興,眼見家裡有什麼瓜果蔬菜都摘下來相送。”黃建強說,自己一樣東西都沒有要,但是心裡頭和他們一樣高興。
  與許多案件當事人的體會相似,四會法院副院長楊嶺峰對黃建強身上的赤誠同樣感受很深:“他的身上有來自土地和田野的味道,他時刻有著為老百姓辦案的情懷和渴望,有對農民深厚的情感。”在楊嶺峰看來,法官在基層法院辦案,除了要準確、正確處理,更重要的是要有為民的情懷,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辦案。
  楊嶺峰告訴記者,現在四會法院的新任法官都被要求到基層法庭和立案信訪窗口,進行一年以上鍛煉學習。“在基層辦案,必須‘接地氣’。”楊嶺峰說。
  記者手記
  大辯若訥的黃法官
  說實話,我還沒見過比黃建強說話更慢的法官。
  他更願意傾聽,總是讓著你講,偶爾被打斷了,他也不著急。
  他的搭檔說,他們合議庭討論案件時也會大吵,經過的人總以為裡頭就要打起來了。可是,“只有黃建強不吵,他不想辯倒誰,他只想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為什麼會有分歧”。這是他的處事哲學,他又把它作為方法論,傳授給那些在他面前怒髮衝冠、瞋目切齒的當事人們,教他們換位思考。聽說,他的口頭禪是“如果按你說的這樣判,法官那份工是不是要丟了?”
  想到他這麼不著急,我就想起大辯若訥這個詞,又不替他著急了。
  “快工出不了細活,慢慢來會比較快。”黃建強還希望當一個更慢的法官。一年200多個案子讓他開始擔心法官會變成流水線上的工人,失去思考的時間。為此,他對司法改革有迫切的期望:增加高水平的新法官,讓案多地區和案少地區的法官形成長效的交流互助機制……
  這一回,黃建強倒是有些著急了。
  南方日報記者 趙琦玉
  通訊員 範貞 盧玉超 梁育錦
  策劃統籌 梅志清 陳捷生  (原標題:“要讓案結事了,而不是案結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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