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深圳6月23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吳娜 深圳市一名無業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近日被深圳市南山區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5月份至9月,被告人殷某便對周邊結識的人謊稱自己是深圳市紀委工作人員,併在日常聯繫中不斷吹噓自己的辦事能力和眾多人脈。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後,又宣稱自己可以幫忙解決工作、子女上學、介紹生意等事情,並利用被害人急於求成的心理索要辦事費用,分別騙得李某、石某、徐某、王某共人民幣37600元。  (原標題:深圳一無業男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詐騙獲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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